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开展集中检查,及时化解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将重点检查农药经营场所购销台帐、非法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假劣农药以及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违法添加高毒农药成分行为要追根溯源,从重从严从快依法惩处。
自开展专项行动一个多月以来,已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经营门店160余个,抽取标签20余个,抽样送检产品14批次,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没收过期农药5件,调解农药使用纠纷1起。后续将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立案查处有关违法经营行为,通过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全县农药市场,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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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农业农村部就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出“制定农药禁限用地方标准”的建议,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566号建议的答复》(下称“《答复》”)。
根据《答复》,农业农村部近年来在强化高毒农药监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
加快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步伐。2002年以来,我部在开展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已对+67种高毒高风险农药采取了禁限用措施,其中禁止使用的农药45种,限制使用农药22种。
加强高毒高风险农药管理。在试点基础上,制定发布《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在全国范围组织推行高毒农药等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采取专柜销售、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实现从生产、流通到使用的全程监管。同时,禁止通过互联网经营销售高毒农药。严格限制高毒农药使用,不得用于果菜茶生产。
加快低毒低风险农药推广应用。鼓励生产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快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研发、登记,开展高效低毒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示范推广补助试点,逐步减少高毒高风险农药用量。
据了解,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全力开展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采取三项措施,力争5年内分期分批淘汰现存的10种高毒农药。
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组织专家开展10种高毒农药淘汰对农业生产、企业经营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研究,逐个形成综合评估报告,提出高毒农药淘汰的时间表和配套政策措施。
引导企业转产升级。鼓励企业开发引进替代高毒农药的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设备推进转产,加快替代新产品登记审批进程,引导企业转产升级。
加强宣传指导。加大对农民科学安全使用农药的培训力度,普及推广绿色防控技术,确保高毒农药淘汰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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