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创建全国农药经营门店标准化试点店、河南省农药经营门店标准化试点有关活动要求,商丘市将农药经营示范标准门店建设作为农药市场监管和规范农药经营秩序的一个重要抓手,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指导门店严格按照试点内容开展工作,坚持以《农药管理条例》为基础,以试点方案为指导,围绕经营场所、经营产品、经营行为、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废弃物回收“六规范”要求,全面落实依法诚信经营、购药科学指导、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制度,通过技术指导、物化补贴、政策支持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层面积极打造国家级试点,达到了店面亮化、展示规范、追溯有源、示范带动的效果,使农药经营门店做到农药质量有保证、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追踪、购药有指导。
近年来,市农业农村局围绕农药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在农药管理上严格落实《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理顺农药监管机制,做到职能、权限、程序、责任落实到位。以农药市场常态化监管为着力点,以理顺农药管理权责、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农药经营人员从业资质培训、农药经营示范店建设、农药经营行政许可、农药经营常态化监管等为工作重点,精心打造精品示范门店,积极开展农药示范店建设,尤其是全力把限制使用农药经营门店建成样板门店,逐步引导经营者向专业化、规范化经营迈进,进一步提升了农药经营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全市科学安全用药、推动包装废弃物回收,促进了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
商丘市天赐天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农药经营门店成功获批国家级试点,将全面提高全市农药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有效提升全市农药经营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力推动全市农药销售可追溯管理体系建设。下一步,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将不断强化对农药经营门店的服务指导,总结农药经营门店标准化示范成果,组织考察观摩,推广成功经验,扩大示范面,打造更多的高质量农药经营门店,提升农药经营服务标准化水平,为形成覆盖全市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农药经营体系奠定基础,为全市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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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江苏常州市农业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结合农资打假冬季行动,开展了农药市场“回头看”执法检查。检查内容主要集中在三方面:有证的是否依法依规销售、无证的是否偷偷摸摸销售、未取得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资格的是否超范围销售。
执法人员所考量的“证”,是农药经营许可证。2018年8月1日起,全国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全面实施,凡是未取得许可证的,一律不得销售农药。常州市农业部门扎实开展此项工作,截至目前,已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682张,其中包括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许可证38家。据统计,全市有80余家农资店因达不到许可要求,主动退出了农药经营。
农药市场的安全规范,直接关系着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记者从市农委了解到,在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实施以前,这一行业的经营者文化水平、专业知识等参差不齐;经营场所、销售台账等管理水平有高有低;对22种限制使用农药的经营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只要是合格产品每家农资店都可以销售。此外,之前我国对网店、贸易公司等主体销售农药未实行经营许可制度,缺乏相应管理法律依据,这给农药市场管理带来了隐患。
对农药经营主体实施“准入”制度之后,农药经营者需要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56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经营场所、不少于50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同时,销售限制使用农药的不仅要求更高、布局更严格,还必须经过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批准;网店和贸易公司等农药销售主体也同步纳入管理。
市农委农药管理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农药经营者必须配有计算机和扫码设备,通过扫描农药产品标签上的二维码和计算机进、销数量录入,实现进货、销售台账电子化、信息化,让职能部门的监管更有效率。
2018年8月1日之后,常州市农业执法部门先后开展了“拉网式”+“全覆盖”的“农药市场专项执法周”和“回头看”等行动。2017年常州市农药抽检合格率为90.7%。2018年以来,常州市农药抽检合格率稳步上升至94.1%,而且假农药的检出率下降明显,只有不到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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