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完的农药袋、农药瓶,今后不能随便扔了。12月22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明年将在武汉市新洲区、仙桃市、潜江市、赤壁市、沙洋县、秭归县、枝江市、江陵县、英山县、武穴市10个县(市、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统一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并集中无害化处理。
农药包装废弃物主要是盛装过农药的塑料瓶、塑料袋、玻璃瓶、铝箔袋、纸袋等,被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源,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如何方便又安全地处理这些“隐形污染”?各试点县将重点探索农药经销点回收、专业公司有偿回收、政府主导公益性回收三种回收模式。引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加强回收设施设备、贮存场所的管理和维护,妥善贮存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由第三方市场主体安全转运至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鼓励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但资源化利用不得用于制造餐饮用具、儿童玩具等产品。资源化利用以外的,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或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置。
方案要求,试点县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政府扶持、市场主体多方参与的多元化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根据回收处理过程中的技术难点与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省农业农村厅将拿出专项资金对试点县适当给予补贴支持。非试点市(州)、县(市、区)也要制定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开展区域回收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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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开展集中检查,及时化解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将重点检查农药经营场所购销台帐、非法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假劣农药以及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违法添加高毒农药成分行为要追根溯源,从重从严从快依法惩处。
自开展专项行动一个多月以来,已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经营门店160余个,抽取标签20余个,抽样送检产品14批次,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没收过期农药5件,调解农药使用纠纷1起。后续将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立案查处有关违法经营行为,通过农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全县农药市场,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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